福州继承律师分享:多份遗嘱相互冲突,该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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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王女士的母亲生前留有遗嘱,内容表示,将两居室的商品房留给姐妹四人,一居室的公租房留给儿子。
如今父母均已去世,王女士姐妹几人想将老人的遗产进行分配。在分配的时候,王女士的弟弟发现,由于自己名下拥有房产,无法办理变更承租人的手续。
如此一来,姐弟几人陷入继承困境,姐弟几人不知该如何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一)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二)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三)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四)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根据家庭的综合情况,母亲留下的公租房弟弟不符合承租条件,所以订立的遗嘱无法履行,建议您在订立遗嘱时,联系专业律师,根据您的财产情况,帮您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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