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律师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去世后房子由女儿继承,后又立遗嘱赠与女友,哪个有效?
福州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阅读–父亲留下8万元遗产,两个儿子为此与母亲僵持8年,于是这位妈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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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三人,为了父亲名下这八万元的存款僵持不下,谁也不愿意退让一步。一来二去,三方已经僵持近8年的时间。
吴老太无奈之下,找到“帮传承”的律师,希望律师帮忙解决纠纷。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遗产继承的比例,根据《继承法》第13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的存在,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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