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遗产继承律师分享:夫妻一方去世后,关于银行存款、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法律分析
胎儿能继承遗产吗?吴卫义律师解读民法典继承编 –福州继承律师推荐阅读
你以为民法典继承编方面只新增了侄子、外甥可继承?今天,上海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卫义律师告诉你婴儿也有继承权。快来看看传说中的“赢在起跑线上”
在民法典总则编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这一条规定对胎儿的继承权问题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吴律师总结了变化主要集中的两个地方。
第一个是民法典中对于胎儿所接受的利益范围做出了补充。在过去,继承法中主要是针对继承的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在民法典中,范围扩展成了继承、受赠等其他一些对“孩子”有利的行为都可以去接受,这一点更有力的保障了胎儿的合法利益。
第二方面是在民法典中,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吴律师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在过去不管是教材还是法律中,大家都知道一个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起于出生终于死亡,而现在即使在母体中的胎儿也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吴律师认为这在无形当中对我们国家的传统法律条款进行了修改,相当于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起始时间认定扩展为‘从胎儿到死亡’的整个过程。虽然这里的用词是叫做“视为”,在法律上来说跟正式“是”还是有所差异,但是总的来说这是有一个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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