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法上老婆不如情人的法律实例:
因为一个继承案子,我想起了一个多年前听说过的有趣案例,那个案子的有趣在于在财产保障上配偶还不如情人。
那个案子说起来也不复杂,一个有钱的老男人离异后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当时想着谈婚论嫁,老男人直接送了一套房子给小姑娘,写的是小姑娘的名字,后来总总原因没结婚,老男人觉得小姑娘也跟了他四五年,最好的青春给了他,扔一套房子也是应该的,那是十年以前,上海房价还不算很贵,赚钱又容易,这类事情很多,也很少听说什么送出去的钱再要回来的。
后来老男人又找到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这时候估计老男人玩够了,想太平过日子就结婚了。
结婚当然要婚房,于是老男人给妻子买了一套房子,是婚后买的,写的也是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就这样老男人在外赚钱,小娇妻过上了阔太太的日子在家带孩子。
当然老男人也是很讲旧情的,有了一个女儿又想要个儿子,就和之前那个小姑娘又生了一个儿子,自然每年也会给不少钱。
殊不知天有不测风云,老男人因为工作太忙,应酬太多,猝死了,死的时候也就五十多岁没留下遗嘱。
没留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老男人也是有父母的,父母还有其他子女,那自然想多抢点财产来,就说这两套房子吧,登记在老婆名下的房子,因为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老男人的父母就可以要求继承一部分,老婆想要房子就要给公婆折价款,否则就当老赖去吧。
反倒是小女友那套房子很安全,因为是婚前赠与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老男人的父母就不能要求继承,起码孤儿寡母有一个保障。
而且我以多年执业经验告诉各位小女生,如果娘家没实力,就算找了有钱人家,即便丈夫对妻子不错,可公婆总觉得你这小女生就是图我儿子的钱,内心是鄙视的,万一丈夫猝死又没生出儿子,那打遗产官司的时候撕起来是相当恐怖的。
因为不少公婆的心态是这样的,你这个小媳妇得了这么多钱,将来注定改嫁,有钱的寡妇并不难嫁,那等于便宜其他男人了,所以一定要弄死你才心里平衡,我儿子早死就是你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