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律师分享:多份遗嘱相互冲突,该如何继承?
父母留下的公租房,哥哥的儿子有权居住吗?我的份额该如何继承?–福州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阅读
父母留下的公租房,哥哥的儿子有权居住吗?我的份额该如何继承?
2020年年初,大哥的孩子借着疫情防控理由,将这套房子内的租户赶走,然后自己搬进去居住,直到现在。
如今,此房属于拆迁地段,户口早已冻结。李女士和其他几位子女均希望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继承份额,然而多次与大哥一家试图协商解决此事,却一直都没能坐下来进行沟通。
在父母去世后,子女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将房屋的承租人进行变更,如果暂时不做变更,子女仍可继续使用房屋。待以后房屋收回或拆迁的时候,子女可以比照遗产继承的方法,对房屋所获利益进行分割。
李女士提出现在房子由大哥的儿子在居住,按照公租房承租标准,大哥的儿子住在这套房子内,实际上是不合理的,所以在房屋使用的问题上,李女士还需要和其他亲属再权衡一下。
对于李女士希望提前拿到自己的份额,实际上拆迁,尤其土地一级开发拆迁的时候,拆迁协议最终是要经过拆迁公司审批的,并不是像李女士想的那么简单。所以在房子正式拆迁之前,李女士想提前拿到属于自己的拆迁款,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建议李女士,对于自己和其他几位亲属的要求,还是应该等到拆迁利益确定后再进行分割,这样更为适宜。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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