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讯 (记者 黄墩良 陈淑华 实习生 雅慧 通讯员 卢春凤)昨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十周年,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泉州市公证协会、通淮公证处、刺桐公证处联合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公证法宣传活动。公证人员通过分发宣传单、接受咨询服务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深入认识、了解《公证法》,有效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有关房屋继承、赠与、委托、遗嘱等方面的公证咨询最多,对于咨询结果,有的喜有的忧。有些房产继承或财产分割问题,因为年代久远、涉及当事人多等,处置并不容易。“办一份公证,少一份担心、多一份安全”,公证员林先生介绍,近年来,主动立遗嘱公证的市民越来越多,体现了风险意识,也是对家人的一种负责。“《公证法》看似与自己关系不大,但一旦遇上事情了,发现公证特别重要呢!”现场一位老先生深有感触地说。
热点咨询摘录
问询一:市民黄先生的儿子是独生子,办了独生子女证,有一套房产打算留给孩子,想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会不会复杂?
解答:有独生子女证,并不意味着就是唯一继承人,还要看有无其他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提供的基本材料有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为证明继承人的范围,公证处会要求继承人复印户口底簿,或去被继承人工作单位开具人事档案等。这些证据形成证据链之后,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问询二:市民陈女士的妈妈将积蓄借给了亲戚,当时未申办借款合同公证,很怕到时会有纠纷。
解答:民间资金拆借十分普遍。为确保安全,借款时可申办借款合同公证并赋予该借款合同有强制执行效力。如遇不还款的情况,出借人可凭公证文书到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然后再凭执行证书到法院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可免除打官司的烦恼。
公证小知识
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哪些事务可以公证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如何办理公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效力有多大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转自:福州新闻网